涉外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
- 芜湖离婚律师
- 时间:2025-03-01 1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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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需根据国籍、婚姻缔结地、居住地综合判断:
1. 双方均为中国公民:
- 若一方定居国外,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;若双方均定居国外,但婚姻缔结地在中国,可向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原住所地法院起诉。
2. 一方为中国公民,一方为外籍:
- 若婚姻在中国登记,由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;若婚姻在境外登记,需将结婚证公证认证后,向中国公民住所地法院起诉。
3. 双方均为外籍人士:
- 若婚姻缔结地在中国且双方定居中国,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;若一方在中国有住所,中国法院有权受理。
4. 特殊情况:
- 被告在境外且无法联系,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